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

各处室、学院(中专校)、分校、工会小组:
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,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,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要求,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宣传活动主题

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学校

  二、宣传重点

  (1)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。要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。全面准确向广大教职员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、科学内涵、基本原则、目标要求。

  (2)深入学习宣传宪法。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,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、国体和政体基本内容,学习宣传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,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。

(3)深入学习宣传与依法治校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特别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等法律法规,提高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,增强教职工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,促进学校建设科学发展。

三、活动方式

(1)12月份工会利用宣传栏、网页、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,宣传宪法,结合职工素质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一起共同组织宪法培训讲座,宣传宪法、法律重要条文,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能力,增强教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。

(2)各工会小组要组织教职工参加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开展的“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”活动。(访问中国普法网www.legalinfo.gov.cn竞赛活动主页面)

(3)校工会将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教材,希望各处室、学院、工会小组按要求,认真组织学习。